行业标准《铬矿中砷和铅含量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海关 、连云港海关 、天津海关等 。
主要起草人 乔柱 、郑建明 、郑云龙等 。
备案号:97532-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