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基于追溯码和定位技术的进口食品溯源指南 第11部分:大米》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等 。
主要起草人 郑璇 、魏霜 、刘筱嘉等 。
备案号:9750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