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钢铁行业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评价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泽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 、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翟尚鹏 、辛昌霞 、肖邦国 、卢熙宁 、霍咚梅 、王彦民 、朱烁 、冯帆 、陆云龙 、刘利鹏 、王瑞华 、李剑春 、杨柳 。
| 77 冶金 |
| 77.010 冶金综合 |
备案号:97283-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2号 。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行业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运行效果评价的总则、评价技术要求、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报告。本文件适用于钢铁焦炉烟气湿法、半干法/干法脱硫装备,以及烟气SCR脱硝、活性炭/焦脱硫脱硝一体化工艺的运行效果评价,其他类似脱硫脱硝工艺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