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钢铁生产企业碳资产管理规范》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钢营口中板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曹曲泉 、付尚红 、马毅 、毛瑞 、严立新 、韩晶 、于龙云 、陈剑 、陶文军 、罗国民 、闫国英 、仇金辉 、朱兴安 、钟寿军 、倪晓东 、王刚 、曹先常 、武丹 、张若鹏 、谢宏星 、麦吉昌 、吴畏 、张洋瀚 、张雅丽 、谢育林 、胡晓熙 、王姜维 、孙普 、罗咏 、施永杰 、梁亮 、陆爱娟 、张光明 、黄曼 、何传超 、成霞 、俞连水 、杨昭 、薛俊峰 、樊明宇 、李政 、刘栋 、饶梁洪 、杜在会 、张士博 。
备案号:97277-2025。
备案公告: 2025年第2号 。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生产企业碳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及管理策略。本文件适用于钢铁生产企业碳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