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工业企业数据安全防护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 、福建省工业信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中信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睿航至臻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中科网络技术研究所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长扬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数安行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 、亚信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欣旺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孙岩 、李俊 、王墨 、柳彩云 、金华松 、翁颖 、郑丽娜 、刘奕彤 、李一鸣 、宋博韬 、姜守义 、王海洋 、初杰 、田丽丹 、邵萌 、许国章 、张亚京 、李汝鑫 、刘玉红 、薛富 、赵瑞成 、姚一楠 、姜国通 、谢江 、王颖 、许道远 、廖双晓 、周常福 、刘为华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30 电信业务、应用 |
备案号:96645-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12号 。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数据安全防护工作,也可为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