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信息通信网运营管理智能化水平分级评估技术要求 通用部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浪潮通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邮电大学 、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兴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芷若 、马军锋 、张宇华 、沈琦 、全晓斌 、吴艳琴 、袁晶晶 、曹汐 、姚远 、韩赛 、黄兵明 、宋小琳 、牛野 、许瑞岳 、熊建秋 、吴波 、巨满昌 、李文璟 、亓峰 、崔洪志 、许丙健 、卢国鸣 、张巍 、张琪 、陈丽萍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40 电信系统 |
33.040.01 电信系统综合 |
备案号:95705-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8号 。
本文件适用于信息通信网络运营管理智能化水平的分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