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蜂窝式移动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 第18部分:5G用户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信息通信研究院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同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西安通和电信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国技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杭州永谐科技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刘宝殿 、安海龙 、安辉 、姜雪 、董立成 、王俊青 、肖雳 、周镒 、熊宇飞 、曹珺飞 、张兴海 、罗森文 、李国庆 、郭伟 、蓝江鹏 、周龙刚 、魏蔚 、刘志辉 、范广畅 、郑科 、周进 、周锐 、刘殿铭 、谈儒猛 、潘正 、韩斌 、金亦然 、张昆 、康岛 、李国栋 、杜晨光 、芦婷 、张志华 、庄甘霖 、周锐 、范绍东 、马长春 、叶扬韬 、何观寰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
备案号:95584-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8号 。
本文件适用于便携和车载使用的用户设备,也适用于使用电源供电且在固定位置使用的用户设备,同时适用于5G蜂窝式通信系统的各类数据终端设备含轻量化(RedCap)5G用户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