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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农村低压安全用电规程》由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合肥供电公司

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欧阳亚平刘军朱建军许其国盛万兴邓志敏邓文生桂明毕飞郭家明魏庆科唐勇黄健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L 493—2015
发布日期
2015-04-02
实施日期
2015-09-01
全部代替标准
DL 493-2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F 25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40.01
29 电气工程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29.240.01 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归口单位
电力行业农村电气化标准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5368-2024。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220V/380V 低压电网供用电。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欧阳亚平
刘军
盛万兴
邓志敏
毕飞
郭家明
黄健
朱建军
许其国
邓文生
桂明
魏庆科
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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