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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规程 第10部分:冶炼渣》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海关等

主要起草人 唐巍唐怡莹陆明辉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SN/T 1791.10-2018
发布日期
2018-12-29
实施日期
2018-12-29
全部代替标准
SN/T 1791.10-2006
中国标准分类号
H09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010
77 冶金
77.010 冶金综合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主管部门
海关总署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5361-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7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唐巍
唐怡莹
陆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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