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加气站用压力容器及管路系统检验与评定》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 、陕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管理分公司 、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管网集团天津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海格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段志祥 、李军 、郭伟灿 、黄强华 、石坤 、王红霞 、王晓桥 、李锐锋 、李昌胜 、唐萍 、杨强 、刘新 、郭璟倩 、胡杭健 、李新民 、郝刚 、张烟生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备案号:95228-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7号 。
本文件适用于加气站内工作压力不超过45MPa,充装压缩天然气、空气、氢气、氮气、氦气、氩气,以及液化天然气、液化氢气的压力容器及管路系统。压力容器包括瓶式压力容器、钢带错绕式压力容器、真空绝热压力容器等,管路系统为与站用压力容器相连的站内管道。本文件不适用于加气站内地下储气井的检验与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