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锅炉承压铸钢件技术条件》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哈电集团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电站阀门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锅炉集团阀门有限责任公司 、华夏阀门有限公司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杭州华惠阀门有限公司 、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 、中特检验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徐娇 、万胜军 、刘新星 、孙嘉欣 、刘世中 、何小明 、张娜 、陈雪峰 、王煜 、闫凯 、陈立龙 、骆声 、马少海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060 燃烧器、锅炉 |
27.060.30 锅炉和热交换器 |
备案号:95222-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7号 。
本文件适用于锅炉承压碳钢和合金钢铸钢件(以下简称铸钢件),非承压铸钢件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