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管理规范》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清华大学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
主要起草人 李志忠 、张人友 、胡军涛 、段枫 、钟志民 、徐志新 、俞光卫 、田秀峰 、刘朝鹏 、童节娟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95048-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7号 。
适用于核电厂生命周期各阶段的RAMS活动,其他核动力厂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