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防异物导则》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杜永恩 、吕锋 、马国庆 、陈本伟 、李云臣 、徐科 、乔宝堂 、欧铮 、赵博 、曲明志 、隽栋 、罗良盖 、漆雷廷 、邓景珊 、张宝军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95043-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7号 。
适用于核电厂运行前阶段和运行阶段各生产环节中与防异物相关的各项活动, 其它核动力厂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