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内容和深度规定》由中国核电发展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华龙国际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杨怡 、赵强 、袁霞 、赵德鹏 、贺克羽 、陈怀宇 、李辉 、鲍谦 、闫峰哲 、陈章隆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01 核能综合 |
备案号:94470-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6号 。
适用于核电厂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其他核设施可参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