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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视频彩铃类业务互通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胡宇 、李成 、戴军尧 、戎琪 、杨佳琦 、侯冠军 、张强 、梁艳 、薛凯心 、李楠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D/T 4666-2024
发布日期
2024-03-29
实施日期
2024-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M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040.35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040 电信系统
33.040.35 电话网
归口单位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3833-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5号 。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IMS网络及IMS互通实现的网间视频彩铃类业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胡宇
李成
杨佳琦
侯冠军
薛凯心
李楠
戴军尧
戎琪
张强
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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