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视频彩铃类业务互通技术要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胡宇 、李成 、戴军尧 、戎琪 、杨佳琦 、侯冠军 、张强 、梁艳 、薛凯心 、李楠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40 电信系统 |
33.040.35 电话网 |
备案号:93833-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5号 。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IMS网络及IMS互通实现的网间视频彩铃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