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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飞机维修性设计准则》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商飞软件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郑庆任斌陈卉夏坚陈银吴昊梁若曦叶思远郝怡蒙张明华刘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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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HB 8762-2023
发布日期
2023-12-29
实施日期
2024-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CS V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ICS 49.020
归口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3600-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3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飞机维修测试性、维修经济性、维修防差错以及维修人为因素等一般要求和详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民用飞机初步设计阶段和详细设计阶段的维修性设计使用,其他航空器维修性设计可参考使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郑庆
任斌
陈银
吴昊
郝怡蒙
张明华
陈卉
夏坚
梁若曦
叶思远
刘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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