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化妆品中生育酚及α-生育酚醋酸酯的测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关总署。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海关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赖莺 、杨泽 、骆劲松等 。
备案号:92619-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