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退役项目用地处理设计导则》由能源行业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郭万侦 、姜正良 、李重庆 、李贵兵 、王可 、王阳雪 、王毅鸣 、杜立强 、李佳明 、海显丽 、徐静 、张华山 、刘文胜 、郭瑾瑜 、孟繁范 、朱兆才 、韩江江刘祖雄 、刘灿 、熊定松 、张国栋 、冯宏伟 、熊强 、谭金龙 、朱瑜 、杨卫强 、金泽昊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40 水力工程 |
备案号:92366-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1号 。
本导则适用于水电工程退役项目用地处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