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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钢铁企业余热余能自发电率评价导则》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点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建邦集团铸造有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科技大学重庆赛迪热工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仟亿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电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宝武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熊超范铁军李双全郑宏彭珍肖邦国潘玉桐李元张华张红旭胡高飞林滔刘传平罗磊霍咚梅冯帆张晋秋李健郑两斌刘小平杨怀东张艳珍周佃民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B/T 6094-2023
发布日期
2023-12-20
实施日期
2024-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H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010
77 冶金
77.010 冶金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3033-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钢铁联合企业余热余能自发电率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自发电率影响因素、计算方法和评价程序。本文件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余热余能自发电率的评价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熊超
范铁军
彭珍
肖邦国
张华
张红旭
刘传平
罗磊
张晋秋
李健
杨怀东
张艳珍
李双全
郑宏
潘玉桐
李元
胡高飞
林滔
霍咚梅
冯帆
郑两斌
刘小平
周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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