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动汽车顶部接触式充电站设计规范》,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主编单位: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编单位:国电南瑞南京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深圳精智机器有限公司 、国联智慧能源交通技术创新中心(苏州)有限公司 、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汇德电气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湖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中车商用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莱芜供电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员:屈宪军 、马建伟 、刘慧文 、赵彦涛 、吴尚洁 、张臻 、梁虎 、薛睿 、宋枭楠 、牛荣义 、惠琪 、申庆祥 、迟福海 、王伟 、李洪涛 、徐威 、于士友 、杨勇 、葛静 、张元星 、曾晖 、杨国森 、罗斌 、王玉 、孙义学 、尹志刚 、马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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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91826-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1.0.1 为使电动汽车顶部接触式充电站设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顶部接触式充电模式的电动汽车充电站的设计,站内顶部接触式充电设备采用《电动客车顶部接触式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40425.1-2021中的连接方式D。 1.0.3 电动汽车顶部接触式充电站的设计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 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 2 与当地区域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相协调; 3 符合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 4 积极稳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促进技术创新。 1.0.4 电动汽车顶部接触式充电站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