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维修导则》,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志武 、涂画 、马蜀 、吴建文 、陈毓 、桂超 、翟欣慰 、张吉良 、林伟雄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91819-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的维修策略要求,包括巡检、定期试验与检查、定期更换、维修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核电厂商业运行阶段的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不包含液压油子系统及其他就地设备。其它动力源发电厂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