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规范主编单位: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本规范参编单位:杭州意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粤能电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上海电力建设启动调整试验所有限公司 、江苏方天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振宁 、马绪胜 、陈晓峰 、王文祥 、林茂盛 、孔范太 、司派友 、张立刚 、王异成 、尚勇 、陆杰 、欧阳伟基 、王达峰 、胡小林 、樊印龙 、李占宝 、魏来 、梅隆 、涂孝飞 、米建宾 、彭辉 、孔庆龙 、薛皓元 、杨振 、马成久 、樊红飞 、程亮 、王嘉毅 、李媛园 、贾龙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91815-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1.0.1 为规范火力发电建设工程中机组的调试工作,提高机组移交的质量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规定了火力发电建设工程调试工作的具体范围、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基本方法等技术要求。 1.0.3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火力发电建设工程。 1.0.4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