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力系统调峰能力评价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北分部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东分部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北分部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强 、孙华东 、张健 、牟佳男 、冷喜武 、周勤勇 、陈典 、刘斯伟 、张立波 、陆润钊 、马士聪 、赵伟 、杨京齐 、姚颖蓓 、张松涛 、王蒙 、刘东浩 、赵龙 、张彦涛 、赵红生 、施浩波 、刘春晓 、陶向红 、蒋辰临 、袁泉 、王虹富 、缪源诚 、张家琪 、张鑫 、王智伟 、常松 、田鑫 。
29 电气工程 |
备案号:91800-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调峰能力评价的一般方法和基本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区域级、省级、地市级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评价。其他级别电力系统调峰能力评价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