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快速动态响应同步调相机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特高压建设部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发电机厂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股份公司 、通辽市青格洱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志强 、蒋维勇 、杨鹏程 、王拯元 、咸哲龙 、王彦滨 、石祥建 、许其品 、肖洋 、王东阳 、曹志伟 、谢欢 、李文锋 、何凤军 、薛宁 、黄浩 、王勇 、阮绵照 、周成 、赵旭峰 、李积霞 、李朝科 、施俊俊 、朱志佳 、朱宏超 、李彦龙 、沈德 、宋山茂 、李光明 、张新刚 、陈树桥 、张杰 、刘柏延 。
29 电气工程 |
29.160 旋转电机 |
29.160.99 有关旋转电机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91790-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快速动态响应同步调相机主要技术性能及其参数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容量300MVA及以下快速动态响应同步调相机,其他容量等级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