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火电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标》,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华电国际技术服务分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建筑大学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智能电网技术创新中心 、河南省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乐丰 、张海燕 、张昕 、张莹 、郁金星 、姜雨泽 、葛凌峰 、张永 、余思伍 、王晓乾 、刘雷 、彭远刚 、牧灏 、徐劲松 、瞿子涵 、何胜 、谢连科 、李丽 、侯海萍 、侯肖邦 、舒泽萍 、臧玉魏 、侯争胜 、宋晓红 、石剑波 、马新刚 、张裕全 、张宝国 、崔相宇 、尹建光 、李方伟 、马俊杰 、唐念 、魏清泉 、闫文晶 、余文雄 、郭本祥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91776-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火电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指标、指标的含义及其统计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燃煤电厂环境保护全过程监督管理,燃用其他燃料的火电厂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