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缺陷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国家水电站大坝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坝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东桐柏抽水蓄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秀丽 、周建波 、吴伟 、黄维 、郑子祥 、金晓华 、沈定斌 、於三大 、钟平 、王进攻 、李黎 、张礼兵 、邓兴富 、杜雪珍 、李涛 、张士平 、王辉义 、杨彦龙 、许雷 、武维毓 、姚霄雯 、董永 、季昀 、桑兴旭 、庞明亮 、张鹏 、黄华坚 、冯燕明 、巨淑君 、邬昆 、蔡波 、张华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备案号:91760-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缺陷的分类分级、识别认定及处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挡水建筑物、泄水消能建筑物、输水发电建筑物、过坝建筑物、近坝库岸、枢纽区边坡、水工金属结构设备等运行中发现的缺陷管理,其他建筑物缺陷管理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