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能质量监测装置运行规程》,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南京易司拓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 、国网新疆电科院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供电公司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福州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文 、李晓军 、刘烨 、王巍 、梅桂华 、王昕 、吴丹岳 、代双寅 、常潇 、于希娟 、李胜辉 、霍现旭 、杨心刚 、罗定志 、界金星 、辛皓天 、焦春雷 、任勇 、吕春美 、袁智勇 、汪颖 、马鑫晟 、方支剑 、张逸 。
29 电气工程 |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
29.240.01 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
备案号:91745-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电能质量监测装置的投入运行、巡视检查、运行维护、退出运行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电网企业的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发电企业、电力用户或其他企业的装置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