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大型汽轮发电机非正常及特殊运行及维护导则》,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发电机厂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技术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岱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华北分部 、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士涛 、雷雨 、王健军 、曹志伟 、张杰 、黄兆款 、李福兴 、王劲松 、史扬 、李志强 、谢伟 、刘灵君 、靳慧勇 、陈瑞 、戎文杰 、王聪 、杜小军 、岳啸鸣 、刘柏延 。
29 电气工程 |
29.160 旋转电机 |
29.160.20 发电机 |
备案号:91733-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汽轮发电机(含燃气轮发电机)非正常和特殊运行工况的一般要求、限制因素、限制值以及相关的运行、维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300MW及以上容量的汽轮发电机(含燃气轮发电机),其他容量机组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