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力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使用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变电所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贵阳局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日新(无锡)机电有限公司 、大连第一互感器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思源赫兹互感器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大学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彬 、叶国雄 、王玲 、张璐 、林春耀 、刘玉风 、杨育京 、丁国成 、刘辉 、李毅 、吴西博 、李学斌 、郑豫生 、李兴刚 、沙玉洲 、唐陈 、姚森敬 、唐庆华 、蒋伟 、雷园园 、孙秋芹 、桂远乾 、刘宏 、包艳艳 、陈世玉 、毛婷 。
29 电气工程 |
备案号:91726-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以下简称“电压互感器”)的使用条件、基本分类、技术要求、结构和选型要求、试验、安装、运行和检修、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供电气测量仪表和电气保护装置使用、电压等级为0.38kV~1000kV、额定频率为50Hz的电压互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