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力用电流互感器使用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大连第一互感器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泰开互感器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辽宁新明互感器有限公司 、西安西电电力电容器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电力电瓷电器有限公司 、大连华亿电力电器有限公司 、北京诺德威电力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思源赫兹互感器有限公司 、保定天威互感器有限公司 、西安西变组件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金雷 、张宇 、冯宇 、杨海涛 、刘勇 、李璿 、杨智 、邢超 、朱文兵 、贾少华 、王晓辉 、杨代勇 、于在明 、徐碧川 、沙玉洲 、苏本超 、喇元 、程建伟 、马志钦 、赵坚 、张宏钊 、钱国超 、张玉莹 、周浪 、蒋汉儒 、陈国鹏 、杨敬敏 、薛福明 、金星 、周崇波 。
29 电气工程 |
备案号:91725-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用电磁式电流互感器(以下简称“电流互感器”)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基本分类、技术要求、结构和选型要求、试验、安装、运行和检修、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供电气测量仪表和电气保护装置使用、电压等级为0.38kV~1000kV、额定频率为50Hz的电磁式电流互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