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能表自动化检定系统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服务中心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 、国电南瑞用电公司 、杭州德创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德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金娟 、徐永进 、严华江 、杜蜀薇 、彭楚宁 、沈曙明 、周永佳 、李晨 、施文嘉 、郑安刚 、孟静 、姜洪浪 、蔡奇新 、何毓函 、张荔鹃 、夏蕾 、黎小军 、欧习洋 、鲁观娜 、陈澍 、胡珊珊 、党三磊 、王佳颖 、谢烽 、魏磊 、董强 、李云水 、王祥 、龙飞 、陈红芳 。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
17.220 电学、磁学、电和磁的测量 |
备案号:90929-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电能表自动化检定系统的功能单元要求、软件要求、其他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和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静止式交流电能表的自动化检定系统设计、制造、订货和验收。运行中的电能表自动化检定系统升级改造时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