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交流标准功率源 第4部分:数字量电压-电流输出型功率源的特殊要求》,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 、国网湖南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优特奥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丹迪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恒通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三厂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穆小星 、田正其 、左强 、陈铭明 、程含渺 、陈刚 、徐敏锐 、肖文飚 、王思云 、沈秋英 、曹晓冬 、白静芬 、张志 、黄友朋 、陈浩 、朱彬若 、张卫欣 、邹成伍 、程昱舒 、李鹏程 、王吉 、黄建钟 、郭威 、王鹏翔 、陈红芳 、付刚 、吴滨 、金在冬 。
17 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 |
17.220 电学、磁学、电和磁的测量 |
17.220.20 电和磁量值的测量 |
备案号:90919-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量电压-电流输出型交流标准功率源(以下简称标准功率源)分类、气候环境、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制造的数字量电压-电流输出型交流标准功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