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力行业高温作业分级》,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职业病防治院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河南大唐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丽 、巩泉泉 、沈雅利 、杨晓东 、宣逸群 、李华亮 、闫炎 、翟永昌 、汪美顺 、张永 、孙成勋 、朱宝余 、谢连科 、徐禄文 、马萍 、王洪河 、王美玲 、王栎程 、祃红燕 、李红彦 、高阳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00 电站综合 |
备案号:90899-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11号 。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行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分级的基本要求、分级依据、分级方法、分级结果和分级管理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行业中火力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电力施工企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分级,其他电力企业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