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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牙科学 中央压缩空气源设备》,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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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Y/T 0905-2023
发布日期
2023-09-05
实施日期
2025-03-15
全部代替标准
YY/T 0905.2-2013
中国标准分类号
C33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6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60 牙科
11.060.20 牙科设备
主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90607-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9号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为牙科诊所内牙科治疗机和各种牙科用气设备提供牙科用空气的中央压缩空气源设备的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还规定了中央压缩空气源设备产生的供牙科用空气的质量要求和测试方法,例如供牙科用空气净化水平的要求。本文件还规定了由制造商提供的关于中央压缩空气源设备的性能、安装、操作和维护的信息要求。本文件仅适用于位于牙科治疗室外的中央压缩空气源设备。本文件不适用于位于牙科治疗室内的中央压缩空气源设备和设施管道。本文件不包括对牙科技工室应用(如CAD/CAM系统)的中央压缩空气源设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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