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汉字字体使用要求》由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新闻出版署。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出版协会 、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出版产品检测中心 、深圳市印刷行业协会 、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四川日报社 、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龙源创新数字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线装书局有限公司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吴宝安 、郎彦妮 、张建国 、马忆原 、孙晓青 、刘颖丽 、王海朝 、郑乃玉 、穆广菊 、叶军 、王利婕 、龚武 、朱国鑫 、李媛 、徐强 、宋丽娟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40 信息学、出版 |
01.140.40 出版 |
备案号:90279-2023。
备案公告: 2023年第7号 。
本文件规定了汉字字体的使用原则和使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出版产品和出版服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