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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制冷器具能效限定值和能效等级》由TC20(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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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20230473-Q-469
计划下达日期
2023-04-03
项目周期
与中文国家标准项目周期一致
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 消费,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制定;到 2022 年,制冷产品的市场能效水平提升 40%以上;到 2020 年,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 20%;到 2030 年,制冷总体能效水平提升 25%以上,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 40%以上,实现年节电 4000 亿千瓦时左右。

2015年3月,国办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16号)中提出,坚持准入倒逼,加快制修订强制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发挥准入指标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倒逼作用。

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指出:制定和完善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标准、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等是健全节能法规和标准、建立低碳发展评价体系的重要环节。

提高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是实现节能减排最现实的手段。

本项目从标准化角度探究现行商用制冷器具能效标准数据的时效性、产品性能评价指标的科学性,以达到商用制冷器具行业重点用能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产品能效发展的引导价值、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目标。

目前,世界各国正在制定实施本产品的能效标准,并作为市场准入条件之一。

我国是生产大国,也是进口国,英文版标准将为产品的国际贸易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也有助于国际间的协调、互认,减少“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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