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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压设备介质危害分类导则》由TC262(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62SC6(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役承压设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录

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2594-2023
计划下达日期
2022-12-28
项目周期
中文标准发布后90天
归口单位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役承压设备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翻译承担单位

翻译人

李军
邵珊珊
徐璐璐
康昊源
郭璟倩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承压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等,是石油、化工、电力、冶金、制药等行业的基础过程装备。

承压设备服役过程中所涉及的介质多为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多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强氧化性、腐蚀性等特性。

介质危害性分类分析,包括介质的物理、健康和环境危害,以及介质和材料的相容性分析等,是承压设备分类和使用管理的基础,对保障设备安全服役具有重要的作用。

国际劳工组织(IL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专家委员会(UNCETDG)联合制定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用于指导各国控制化学品危害和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统一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明确了单一危害的分级准则,我国对应的等效标准为GB 30000。

为了规范化学品存储、运输、使用等,国内外形成了《国际化学品安全卡》、《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文件,给出了化学品的危险性、理化特性、操作处置和储存、应急处理措施等10余项内容。

TSG 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提出了设备设计制造和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很多都与介质特性相关,如应考虑介质的毒性、易燃易爆特性、氧化性、渗透性、介质和材料的相容性等。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承压设备介质危害分类的标准,在毒性和易爆危害方面主要参考GBZ 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和HG/T 20660-2017《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

GBZ 230从职业健康的角度给出了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的分类分级方法,HG/T 20660给出了压力容器常用部分介质的毒性等级和主要的易爆介质。

承压设备大部分服役环境为户外,介质大多为混合物,工艺过程可能涉及温度压力变化和多种化学反应,在储存、运输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殊性,与职业健康的要求不完全契合,现有标准在强氧化性、强腐蚀性、介质和材料的相容性等方面均没有涉及,未考虑到介质间、介质和材料间发生的化学反应可能产生的危害,更多的依赖设计者和使用者的经验。

因此,有必要制定针对承压设备的介质危害分类导则标准并转化为外文版,在介质危害分类方面与国际接轨,为我国承压设备进出口、境外制造企业许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法规有效实施等提供重要的标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