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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由TC468(全国湿地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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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GB/T 42481-2023
计划下达日期
2022-12-28
项目周期
中文标准发布后90天
归口单位
全国湿地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湿地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翻译承担单位

翻译人

姚雅沁
张静涵
陈佳秋
张轩波
赵晖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与文明发源地。

广泛分布的小微湿地具有调蓄洪水、净化水质、维持生物多样性、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等重要生态作用。

2018年10月召开的《湿地公约》第13届缔约方大会审议通过了我国提交的《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决议》(Resolution on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of Small Wetlands),决议指出,小微湿地由于面积较小,其生态状况极易受到因自然或人为活动的变化带来的威胁;《湿地公约》要求所有缔约方将小微湿地保护纳入国家湿地保护战略,在国家或区域规划中对小微湿地给予统筹考虑,设立专门资金渠道推进小微湿地有效管理,加强小微湿地保护与恢复,探索小微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模式。

该决议是自1992年我国加入湿地公约后向湿地公约提交的第一个决议。

但是,目前,国内外没有小微湿地相关国家标准,本标准填补该项空白。

因此,编制《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对履行《湿地公约》,加强我国湿地保护管理,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决议》由中国提出并获得一致通过,《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外文版完成后,计划将其进行扩展并在COP14上提升为国际标准,继续完善我国小微湿地决议的系统性与整体性,为全球湿地保护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