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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召回 电子电器风险评估》由TC463(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目录

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9063-2020
计划下达日期
2022-12-28
项目周期
一年
归口单位
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翻译承担单位

翻译人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为了有效保障和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人们一方面通过技术创新改进产品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制度创新降低产品风险。

缺陷产品召回就是典型的制度创新,通过生产者对发现进入使用环节存在缺陷的产品实施召回,既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生产者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和技术进步及创新。

我国最先在汽车产品实施召回制度。

在消费品领域,我国先后在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等产品类别中实施召回制度,随后逐步扩大到其他消费品。

经过多年发展,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召回逐渐成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方式。

2008年至2020年,我国消费品共实施召回2874次,其中,电子电器产品实施召回614次,占比约21.36%,在十大类产品中位列第二,仅次于儿童用品。

为便于生产者和市场监管机构等对进入市场的电子电器类消费品安全风险开展分析及评价,进而为召回决策提供支撑,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等单位起草了GB/T 39063-2020《消费品召回 电子电器风险评估》,该标准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并于2021年4月1日实施,该标准由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63)归口。

该标准在总结我国开展消费品召回的工作经验基础上,吸纳了国外的相关方法。

主要参考了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风险评估指南》(在第2001/95/EC号欧盟通用产品安全指令下),美国、英国的产品召回手册等。

该标准给出了召回管理中电子电器类消费品风险评估的原则、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的方法以及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等。

此外,该标准给出的风险评估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同样可供其他类消费品参考。

我国作为电子电器类消费品的产销和出口大国,与美国、欧盟、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有广泛贸易往来和技术交流。

为提高国内相关行业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使国外更好了解我国相关行业的法规标准,需要英文版国家标准的指导和支撑。

英文版国家标准能够扩大我国标准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工作中的地位,有效推动我国特色优势产业国家标准成为国际标准。

为支持中国标准走出去,真正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的发展,特此将GB/T39063-2020《消费品召回 电子电器风险评估》翻译为英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