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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由TC198(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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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9600-2021
计划下达日期
2022-12-28
项目周期
一年
归口单位
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翻译承担单位

翻译人

赵有科
李晓玲
戴雪枫
陆铜华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甲醛是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

使用甲醛类胶黏剂生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会释放一定量的甲醛,世界各国对此都非常关注,并严格规范管理。

我国是人造板生产大国。

据统计,2019年我国人造板产量为30,878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24%,进出口总额达66.47亿美元。

2017年我国发布实施了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其中规定甲醛释放限量值为0.124 mg/m3,限量标识为E1,试验方法为“1m3气候箱法”。

《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标准,在GB18580-2017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甲醛释放限量值≤0.124毫克每立方米(mg/m3)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限量分级,规定低甲醛、无甲醛添加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限量等级。

该标准将甲醛释放量分级为E1, E0和ENF级,为无甲醛添加人造板(包括秸秆人造板)提供标准支持,积极推动低甲醛、无甲醛添加产品生产和促进人造板及其制品行业的绿色发展,满足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

为了贯彻落实《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积极推动与沿线国家互联互通,促进我国人造板及其制品国际贸易便利化,减少企业负担,消除贸易壁垒,对新制定的《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国际标准的英文翻译非常必要,对提升我国人造板及其制品质量,推动人造板及其制品出口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