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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化场地利用技术要求》由TC451(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目录

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20220857-T-333
计划下达日期
2022-07-21
项目周期
与中文国家标准项目周期一致
归口单位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翻译承担单位

翻译人

王声东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随着我国固体废物处置形式转变为焚烧为主、填埋为保障,受制于早期规范标准及施工工艺,我国卫生填埋场普遍面临库容不足,简易填埋场亟须进行生态治理的难题。

作为城市的代表性废弃区域,一般情况下垃圾填埋场具有占地面积巨大的特征,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原本能够产生巨大价值的土地资源,还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将废弃和封场的垃圾填埋场转变为具有利用价值公共区域已经成了增加废弃土地价值、改善周边不良生态环境状态的常见方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国内外均围绕城市中普遍存在的垃圾填埋场进行了修复与改造,并设计了再生方案以重新恢复区域土地应用价值。

因此在2010年,我们制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化场地利用技术要求》,该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化场地利用的要求和监测。

它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稳定化后场地再利用。

纵观世界废弃地改造再利用历史,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对城市废弃地的改造相当重视,投入了巨大的人力和财力。

在长期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下,不少国家积累了丰富的城市废弃地改造再利用的技术经验和政策经验。

许多发达国家在城市废弃地改造再利用领域已经进入成熟期,拥有完善的行业标准和严格的法律程序。

我国在城市废弃地的改造再利用方面起步较晚,20世纪末才开始有相关实践。

至今在设计理念和技术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由于法规、技术和经济的限制,大部分还是改造为观赏类公园,也就导致了场地功能的单一。

理论和实践经验欠缺,尤其在法规方面较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

为促进我国标准技术走向世界、促进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扩大对外开放程度,建议对本标准翻译并发布。

以期更多先进的技术能够在我国生根发展,为环保事业进步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