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低碳运行管理规范》由606(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工业生态学的提出和应用,特别是在全球日益高涨的保护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呼声中,西方国家开始探索工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
欧洲、美国、加拿大、日本都在积极兴建生态工业园区。
总体来看,国外发达国家在环境、能源方面低碳激励和约束政策体系相对完备,主要采用市场化及政策化双向引导,以政府投资及社会投资共同推动产业园区的低碳化发展。
相比国外发达国家,中国工业园区的低碳发展始于“十一五”时期,自2006年以来,中国陆续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工业园区低碳政策。
而在化工产业园区化积聚的大趋势下,化工园区已经发展成为化工行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行业“双碳”工作的主阵地,在支撑化工行业应对气候变化上将发挥重要作用。
因此针对化工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化工园区是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的着力点,同时也是“命令-控制式”政策工具与“市场化”手段相结合的枢纽,化工园区的低碳管理运行是化工行业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任务和环节之一,随着我国化工企业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标准化国际合作的不断深化,面对当前严峻的国际形势和疫情形势,以及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需求,为促进化工园区内企业国际贸易、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扩大对外开放程度,推进化工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提升化工企业国际国内市场绿色竞争力,根据贸易和技术交流的需要,亟需制定该标准外文版,对推动化工产品、技术出口、扩大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将为化工行业共建“一带一路”合作高质量发展,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制度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