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由312(公安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基础信息
- 标准编号
- 20201944-Q-312
- 计划下达日期
- 2021-05-29
- 项目周期
- 与中文国家标准项目周期一致
- 归口单位
- 公安部
- 执行单位
- 公安部
- 主管部门
- 公安部
翻译承担单位
翻译人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要求“两轮普通摩托车应配备1个符合GB811的乘员头盔”,对于国外进口的两轮普通摩托车,在配备乘员头盔时,须执行我国强制性标准GB811的有关要求,有必要制定外文翻译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