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茄烟》由456(国家烟草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局。
现行《雪茄烟》国标发布实施以来,随着技术进步、产品发展和消费需求的多样化,我国雪茄烟产品形态、特点及市场形势均已发生很大变化,现行《雪茄烟》国标受当时的条件制约以及《卷烟》国标的影响,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我国雪茄烟产品发展的要求,不利于我国雪茄烟产品与国际主流市场的接轨。
急需以推进我国雪茄烟健康发展、提高市场监管的有效性、满足雪茄烟消费需要为出发点,坚持国际主流与中国特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新《标准化法》对强制性国标的定位,对《雪茄烟》国标进行修订。
新版《雪茄烟》国标修订准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按照《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办法》中“鼓励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与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同步开展”的有关条款,有必要对修订后的《雪茄烟》国标进行翻译。
中国有着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与消费市场,翻译形成英文版《雪茄烟》国标,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国外对我国雪茄烟产品的了解,促进我国雪茄烟产品“走出去”及相关技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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