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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电子警报器》由312(公安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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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GB 8108-2014
计划下达日期
2020-08-03
项目周期
一年
归口单位
公安部
执行单位
公安部
主管部门
公安部

翻译承担单位

翻译人

陆海峰
潘汉中
马静洁
马千程
邹永良
张军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车用电子警报器广泛应用于公安执法巡逻车辆上,同时也应用于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上,主要由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车用电子警报器》对行业内生产的警报器产品进行型式检验及监督检验。

国内企业生产的车用电子警报器在国际市场有一定占有率,为保证国内企业技术能力能与国际相关标准协调一致,需对该标准进行英文翻译,保证国内外行业水平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