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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由624(国家能源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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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GB 36170-2018
计划下达日期
2020-08-03
项目周期
一年
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执行单位
国家能源局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翻译承担单位

翻译人

佘庆龙
魏哲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油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对国民经济发展也越来越重要。

原油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性产品,已纳入了国家能源监管范围,需要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原油》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并于201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规定了贸易计量所需性质参数,同时规定了原油的质量指标,为原油进口检验及国家间贸易交接提供技术依据。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满足了我国在原油质量控制、贸易交接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求,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技术支撑,有利于原油产品和试验方法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目前,国际未见有原油产品的技术标准;国外,检索到俄罗斯有原油技术条件国家标准ГОСТ Р 51858—2002《原油 一般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