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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压缩天然气》由624(国家能源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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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标准编号
GB 18047-2017
计划下达日期
2020-08-03
项目周期
一年
归口单位
国家能源局
执行单位
国家能源局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翻译承担单位

翻译人

何斌
张霭倩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车用压缩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具有价格便宜,低排放的优点,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车用压缩天然气具有高压的特点,最高压力可以达到25Mpa,在高压下对天然气的气质指标有特殊的要求。

如相对于管输天然气来说,在相同的水含量下,压力提高水露点温度将升高,使液态水更容易凝析,而硫化氢溶于水将具有更大的腐蚀性。

因此车用压缩天然气对水含量和硫化氢含量指标具有更高的要求。

为保证压缩天然气车辆安全运行和车用压缩天然气的安全使用,有利于环境质量的提高,适应我国天然气工业的发展需要。

我国在2000年针对车用压缩天然气制定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GB 18047-2000,并于2017年进行了修订。

在国际上ISO/TC 193针对车用压缩天然气制定了ISO 15403,但此标准并未规定具体的定量指标,只是一项导则性的标准。

在该标准中车用压缩天然气组成的关键项目有:水含量、硫化物、颗粒物质、较重的烃类、二氧化碳、氧气、乙二醇/甲醇和油含量。

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 52(1995版)《压缩天然气(CNG)车用燃料系统》第2章“压缩天然气和设备资质”中,给出了对天然气组成的要求。

将我国已经形成并运行多年的标准进行外文版编制,有利于向相关国家介绍我国该领域现状,降低因为理解偏差形成的壁垒,促进相关国际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