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轻烃》由624(国家能源局)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稳定轻烃是重要的化工原料,为保证向社会提供合格的产品,保证输送管道和运输车辆的安全,需要通过强制性国家标准来控制稳定轻烃产品的质量。
《稳定轻烃》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13年9月27日发布,并于2014年4月1日开始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稳定轻烃的质量指标。
该标准自实施以来,在稳定轻烃的生产、销售、质量控制和监督检验等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也为稳定轻烃的合理利用和输送及车辆运输提供安全边际,具有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国际未见有稳定轻烃产品的技术标准;国外,检索到美国气体处理协会(GPA)的产品标准GPA 3132-84《天然汽油规范和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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