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搪玻璃设备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气密性试验》由TC72(全国搪玻璃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多年来,我国出口的搪玻璃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主要依据美国ASME标准或欧盟标准,只有部分产品依据我国标准制造,究其原因,并不是我国搪玻璃设备标准的技术水平比ASME标准或欧盟标准低,而是国外用户长期以来熟悉了ASME标准和欧盟标准,对我国标准了解太少。
随着我国搪玻璃设备出口量的不断增加,不少国家,俄罗斯、乌克兰、泰国、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还有中东地区的一些国家开始认可我国标准,按照我国标准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搪玻璃设备。
由于搪玻璃设备材料和结构的特殊性,无法像钢制压力容器一样在出厂前做完水压试验后就可以整机出厂,搪玻璃设备在出厂前做完水压试验后,大部分再拆成散件后出厂,到用户现场后再组装成整台容器,容器正式投用前,必须再次进行水压试验,对于高度、极度危害性介质,按照安全法规要求,还要进行气密试验,目的是考核密封面的密封可靠性,保证使用安全,因此,将该标准翻译为外文版对指导国外用户正确进行搪玻璃设备气密性试验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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