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由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3SC15(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气防火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消防救援局。
提高国内企业、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开展国际合作交流; 使国外企业更好的了解标准,方便外国企业生产出符合我国标准要求的产品。